艾芬达: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30 18:00: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42,3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35,435.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506,864.58 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91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130 万套毛巾架自动化 26,142.02 26,142.02 21,454.91
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2 年产 100 万套毛巾架自动化 35,325.98 35,325.98 28,992.24
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103.53
合计 66,468.00 66,468.00 54,550.69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 磊 张 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