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30 16:41:25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 2025-071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参股子公司云南友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天新能源”)提供8,085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利率按实际借款到账日一年期 LPR 计算。
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云南友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 借款
资助金额 8,085 万元
资助期限 1 年
资助利息 有息,按实际借款到账日一年期 LPR 计算。
资助用途 用以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等。
担保措施 无,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友天新能源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 71.7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友天新能源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子公司,目前其在建一期 10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该项目处于在建期间,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友天新能源申请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用以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等。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未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云南友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国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81MA7J2RWC3N
成立时间 2022 年 3 月 3 日
注册地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铺金路 8 号草铺街道办事处 2
楼 201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主营业务 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
源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 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山新材”)持
有友天新能源 51%股权,公司持有友天新能源 49%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否)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547.93 88,652.38
主要财务指标 负债总额 71,414.64 88,652.38
(万元) 资产净额
28,133.29 28,337.68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7.88 -654.48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
助人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包括担 无
保、抵押、诉讼与仲
裁事项等)
注:被资助对象友天新能源处于项目建设期间,未产生营业收入。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友天新能源履约能力良好,未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公司持有友天新能源 49%的股权,友天新能源不是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注册资本:63,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人民路 1668 号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友山新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友天新能源双方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股东借款 16,500 万元,其中,控股股东友山新材(持股 51%)为其提供 8,415 万元借款,公司(持股 49%)为其提供 8,085 万元借款,双方股东借款将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同条件支付。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方式:提供股东借款。
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借款金额:人民币 8,085 万元。
借款用途:用以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等。
借款利率:按实际借款到账日一年期 LPR 计算。
其他事项: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友天新能源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为满足友天新能源项目
投资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批次、同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加快推进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通过委派的管理人员加强对友天新能源的经营管理和资金流向的有效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所有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借款利率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加快推进参股公司项目建设,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同时对参股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目 金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万元) 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15,785 0.64
(含本次)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0 0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