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9:50:33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4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
到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以下简称“锌电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7242.76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发投”)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锌电公司曲靖发投签订了《曲靖市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罗平县锌电公司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将锌电公司持有的公司 7242.76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 6.47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曲靖发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曲靖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收到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权益变
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股份性质
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曲靖发
投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242.7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96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锌电公司变更为曲靖发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罗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锌电公司 88,597,600 27.3961% 16,170,000 5.0001%
曲靖发投 0 0 72,427,600 22.3960%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而违反正在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并遵守《股份转让协议》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