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29 19:50:3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对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我们认为以上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巴琦先生、林艳女士、彭桂芬女士,其中,彭桂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但均向公司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对上述 3 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对肖力升先生、王桂猛先生、喻永贤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诚信记录等初步审查,我们认为以上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对上述 3 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