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公司:九号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9-29 15:45:11
九号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人,
实到独立董事 2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16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单单、王德宏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