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公告时间:2025-09-28 09:36:4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同时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七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公司及下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如豆粕、玉米、油脂等,目的是借助商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需求总量,商品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第五条 商品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套
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标的存货周转的时间。
第六条 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专门的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七条 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科学调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并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业务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期货决策委员会,具体负责期货
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关事宜,负责制定公司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十一条 期货决策委员会将指定财务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部负责人组成风险评估和监督小组(下文以下简称“风控小组”),进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策略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具体职责为:
(一)听取下设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
(二)负责制定公司套期保值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三)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四)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
(五)制定、调整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
(七)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风控小组具体职责为: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二)负责对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三条 期货决策委员会授权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具体执行套期保值业务。各项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套期保值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四章 授权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商品期货交易授权书由期货决策委员会授权的人员签署,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公司与商品期货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期货决策委员会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六条 商品期货交易授权书签发后,须及时在相关部门如公司期货决策委员会、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证券部等备案。被授权人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被授权人应当在商品期货交易授权书载明的授权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第十七条 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变动的,授予该被授权人的权限应立即予以调整,同时应由授权人立即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自通知之时起,原被授权人不再享有原授权书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五章 套期保值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对参保商品期货的市场行情、期现货订单、库存情况进行研究,加强日常监控,拟定保值方案。
(一) 业务管理原则与规定
1、 期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I.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商品期货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期货品种,不以投机交易为目的。
II.公司关于金融投资业务集中由公司统一安排和管理,任何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期货业务。
III.公司开展期货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2、期货资金账户管理原则
期货保证金账户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和风控小组共同管理:
市场部负责操作出金。套保方案执行过程中,浮盈利润不允许二次投入。
II.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和风控小组都需有资金账号权限,可以随时查看
账户情况。
III.风控小组核对账户资金无误,汇总发布周报和月报。
IV.当套保账户风险度达到 80%,风控小组需要提出风险预警到市场部,市
场部根据套保方案,判断是否提出追加保证金的需求;当账户风险度达到 90%,风控小组介入,和市场部负责人确认是否按止损计划执行,并且确认是否要追
加保证金,并同步汇报至期货决策委员会。
Ps:风险度 = 被锁定资金/账户总资金×100%
3、公司通过期现结合的采购模式,最大程度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之前,原则须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编制具有交易目的、交
易方案、方案可行性分析、资金需求、风险因素、止损措施等内容的采购方案
和套保方案。
4、套保方案应包括拟套保数量、资金需求计划、合约选择、建仓价位、止盈止损等内容,其中止损目标不得超过该方案交易总金额的 10%,止损金额可
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5、套保方案审批与执行
I.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提供套保方案,并经期货决策委员审批后实施。
II.达到止损计划,风控人员须立即要求平仓止损。特殊情况需继续持有
时,须报告期货决策委员会,获批后重新制定方案执行。
III.各审批责任人必须保证在收到方案后 3 小时内回复。通过后,由财务
部安排资金办理。
(二) 方案的执行和报告原则
1、交易操作:交易员须严格按审批方案操作,把交易所每日结算账单,提交风控小组及财务部审批人员。
2、风控小组出具期货汇总报告提供给期货决策委员会。任何人发现方案执
行偏差,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I.头寸数量超过套保方案规定数量。
II.交易合约与套保方案不符。
III.交易期货合约方向,和套保方案背离。
IV.交易品种与套保方案不符。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况,都有责任第一时间报告期货决策委员会,同时同步报告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责令期货交易员进行纠正,交易员需无条件执行。
3、遇贸易争端、重大市场/规则变化严重背离预期或方案未执行时,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发起人须重新评估或修订方案,经审批后执行。
(三) 资金支付和结算监控
1、入金:期货入金由期货交易员发起《期货付款审批单》,注明入金具体用途,并附上审批后的操作方案经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统筹安排付款。
2、资金调拨:风控小组监控保证金,对闲置较多者提示并与交易部门协商后调拨划回。
3、风险监控:风控小组监控交易及资金,确保按方案执行。发现基差/价差偏离原方案,须立即市场部负责人及风控负责人预警,并指令交易员严格执行止损。
4、监控程序:风控小组审核账单与报告一致性,调整差错,以固定格式发送报告至期货决策委员会。
(四)现货交割规则
涉及现货交割的项目,要提前制定期货交割计划,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协调资金收付和发票的开具安排,并在现货交割完毕后 10 日内完成对项目的总清算,保证合同、收货、付款、发票金额相符,账务记录清晰准确。
第十九条 套期保值业务流程: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进行研究决策,确定书面方案→期货决策委员会审批→财务入金→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根据
套保方案下达指令→交易员下单。
第二十条 资金调拨流程:由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填报套期保值交易申请表→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审批→资金调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进行资金调拨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依据套期保值方案对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在临近交割日时,对需要继续持有的头寸,可进行移仓操作,即平近月、开远月将持仓移至远月合约;对需要进行实物交割的合约,应及时知会财务部、采购部安排交割。
(一)平仓操作流程:交易员填报平仓申请表→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审批→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档案管理员备案。
(二)移仓操作流程:交易员填报移仓申请表→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审批→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档案管理员备案。
(三)交割操作流程:具体流程见附件。
第六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中必须披露相关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应当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降低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
2、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
3、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