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9-26 21:05:35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3 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 √
1.00 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 √
2.00 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 √
3.00 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特别提示:
(一)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案 1-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四)提案 2-3 议案的有关表决,将以提案 1 获得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为前
提。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7日,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晨瑾
电话:0571-87113776
邮箱:dazq@dunan.net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1
2、投票简称:盾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
决权。
备注:该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
1.00 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
2.00 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
3.00 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说明: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