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莎普爱思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7:05:03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
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82,726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3.453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景兴因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 3,759,2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26 年 1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7,518,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上海景兴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1,277,7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景兴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12,982,726股
持股比例 3.453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2,970,376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2,350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景兴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1,277,75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759,25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518,5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6 年 1 月 9 日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4 年 7 月 2 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即上海景兴)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即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作为莎普爱思股东,上海景兴就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方式承诺如下:上海景兴将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上海景兴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况下,上海景兴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上海景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指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上海景兴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上海景兴同意将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上海景兴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3、关于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
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4、关于上海景兴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截至《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景兴)》签署之日(即
2016 年 12 月 17 日),在未来 12 个月内,上海景兴拟继续减持其在莎普爱思拥
有权益的股份,含 2016 年 9 月 3 日减持计划未完成部分(即 800 万股),至多减
持 1,000 万股,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上海景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海景兴 2017 年 11 月 24 日因误操作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9,500 股(占莎
普爱思当时总股本的 0.0038%)。上海景兴为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的有关
规定,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终止 2017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
并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终止之日后六个月内亦不增持公司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9、070)。
6、关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的《关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为
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
负责的态度,上海景兴承诺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不减持
所持公司股份。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1)。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上海景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
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海景兴根据其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
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
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