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26 16:51:04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确定授
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
以 4.5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4 万股预留限制性
股票。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