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25 21:07:03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9 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639,44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9.30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480,246,847.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358,798.16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433,888,049.64 元。该募集资金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已全部到账,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20]G18032180273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243,264 股,每股发行价格 1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18,794,995.20 元,扣除不
含税发行费用 9,544,047.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9,250,948.1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2360050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8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
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其对应的直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1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755903997910404 108,795,677.48 0.00
深圳福田支行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443066010013001801542 24,475,218.24 0.00
深圳罗湖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39120180800280066 317,161,141.21 0.00
公司深圳新城支行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 443066010013002239042 0.00 0.00
深圳罗湖支行 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1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 39120188000097742 0.00 0.00
公司深圳新城支行 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 499100100100016157 0.00 0.00
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 术有限公司
合计 —— —— 450,432,036.93 0.00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16,543,987.29 元。
注 2: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 3 月,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南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分别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其对应的直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深圳盐田分公司作为甲方,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塘厦分公司为促进“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塘厦分公司作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协创数据保税区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税区分公司作为甲方,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1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443066010013006823780 60,516,000.00 52,563,607.02
司深圳罗湖支行 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10870000000347356 117,534,000.00 3,298.29
司深圳红荔支行 有限公司
玉山银行(中国)有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481000003997 452,745,000.00 98,550,450.93
限公司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1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4000031619200519794 79,999,995.20 0.00
限公司深圳上南支行 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司深圳红荔支行 有限公司东莞市塘 10870000000374061 0.00 8.93
厦分公司
玉山银行(中国)有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限公司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深圳盐田 000481000004268 0.00 358,407.98
分公司
玉山银行(中国)有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限公司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保税区分 00048100000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