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5 19:06:49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5-047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5 年 9 月 24 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与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梵宇”)签署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拟向建发梵宇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161,779,19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9367%。同时,任伟承诺自交割日起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除其拟转让股份之外的 10,238,09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85%,以下称“剩余股份”)所对应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的表决权。上述放弃权利的效力及于因送股、转增股、配股等变更而作出相应调整的股份,放弃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算的 36 个月内。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2. 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变更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
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如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及其它必要的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
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与建发梵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拟向建发梵宇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61,779,19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367%。同时,任伟承诺自交割日起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股份所对应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的表决权。上述放弃权利的效力及于因送股、转增股、配股等变更而作出相应调整的股份,放弃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算的 36 个月内。
股份转让前后,相关主体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胡津生 45,144,546 4.4471% - -
常世平 34,600,800 3.4085% - -
董书新 27,923,586 2.7507% - -
任伟 13,650,792 1.3447% 10,238,094 1.0085%
尹宝茹 13,227,608 1.3030% - -
张义生 11,010,594 1.0846% - -
鲍建新 14,254,408 1.4042% - -
王子玲 12,204,952 1.2023% - -
建发梵宇 - - 161,779,192 15.9367%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如涉及),深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及其它必要的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出让方 1:
姓名:胡津生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61948********
出让方 2:
姓名:常世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51957********
出让方 3:
姓名:董书新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51957********
出让方 4:
姓名:任伟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41966********
出让方 5:
姓名:尹宝茹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11963********
出让方 6:
姓名:张义生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
出让方 7:
姓名:鲍建新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41970********
出让方 8:
姓名:王子玲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41959********
上述出让方为一致行动人,且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受让方
1、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受让方性质 私募基金
基金备案编码 SASU20
基金备案日期 2025 年 2 月 5 日
企业成立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企业营业期限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梵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6MAE7K6FJ5X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 98 号能建大厦
33 层 3301 室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受让方的股权结构
3、受让方的财务数据
建发梵宇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尚未开展实际
经营活动,因此未编制财务报表。
建发梵宇的控制主体新疆国基经开建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主要数
据如下: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75,478.11 175,853.32 176,717.98
总负债(万元) 489.80 - -
净资产(万元) 174,988.31 175,853.32 176,717.98
营业总收入(万元) 2.38 2.73 103.3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38 2.73 103.31
净利润(万元) -865.01 -864.67 -432.02
净资产收益率 -0.49% -0.49% -0.24%
资产负债率 0.28% 0.00% 0.00%
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与建发梵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025 年 9 月 24 日,甲方 1 胡津生、甲方 2 常世平、甲方 3 董书新、甲方 4
任伟、甲方 5 尹宝茹、甲方 6 张义生、甲方 7 鲍建新、甲方 8 王子玲和乙方建发
梵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各方以下分别称为“一方”,合称“各方”或“甲乙双方”。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第一条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和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除根据本协议具体条款的上下文含义要求“上市公司”含义限于自身主体之外,本协议具体条款中提及“上市公司”,均包含上市公司自身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2. 标的股份:指甲方拟合并转让的、乙方拟受让的上市公司合计161,779,19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9367%。
1.3. 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交易:指按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本协议项下上市公司合计 161,779,19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 股份转让价款:指根据本协议之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受让标的股份的总价款。
1.5. 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6. 过渡期:指自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