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3 17:06:34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5-050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5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的103.82%。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的98.42%;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的5.3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喀什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倍杰特”)为满足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与喀什倍杰特在项目中的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一致,贷款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的有关法律文件,其中本次拟签署的贷款协议、本次贷款相关担保协议等涉及公司股东会审
批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组织实施本次贷款及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喀什倍杰特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倍杰特(喀什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E59R0Q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元西方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企业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泰然路12号喀什三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院内2号办公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市区块)
主营业务:供水、污水治理及再生利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合并净利润 -0.63 -0.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63 -0.56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00.00 6,013.4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999.38 5,998.82
负债总额 0.63 14.6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流动负债总额 0.63 14.62
喀什倍杰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喀什倍杰特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喀什倍杰特100%的股权。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贷款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喀什倍杰特申请项目贷款的协议以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喀什倍杰特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金额不超过股东会本次审议通过的贷款及担保额度,具体贷款及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喀什倍杰特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为项目建设所需,公司持有喀什倍杰特100%的股权,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54,000万元(包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的103.8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以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的65.24%;累计担保总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的比例为2.0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