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二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2 18:07:03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先进计算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
授权事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公司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专项基金的投资,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若基金管理人设立两期基金,公司对单支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均不超过50%,且整体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每一期基金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落实完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该专项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聚变公司”)股权,以超聚变公司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投资金额:公司本次出资额与前次出资额合计人民币49,9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授权额度内。
二期基金出资:经各合伙人协商,二期基金(“先进计算二期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71,42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400万元认缴出资,约占先进计算二期基金募集规模的34.164%,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
基金尚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设立登记及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设立登记及备案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所投项目的成功退出。基金目前投资方向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政策红利,但仍需持续跟踪未来政策导向对所投项目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变动可能产生的IPO障碍等导致项目出现退出风险的情形。
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受所投企业的管理和运营、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投资无本金或收益担保,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最大金额不超过公司出资额,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设立、备案及运作情况,充分关注并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事项进展的披露义务,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公司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专项基金的投资,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若基金管理人设立两期基金,公司对单支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均不超过50%,且整体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每一期基金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
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落实完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该专项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超聚变公司股权,以超聚变公司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关于“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的《东方明珠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公司本次出资额与前次出资额合计人民币49,9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授权额度内。
2025年9月22日,公司与郑州航空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共同签署了《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联合发起设立先进计算二期基金,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71,42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4,4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约占合伙企业募集规模的34.164%。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专项基金的投资,每一期基金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落实完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金额参照《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郑州航空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LG6AL1X
法定代表人:李晓龙
成立时间:2022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西侧云港路北侧财富广场2楼201-1
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180号金融广场南座5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郑州航空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4034。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一基本情况
南京凤璟启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E0DFT25D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凤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09月1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B2栋北楼401-571室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B2栋北楼401-57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澜云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4.47%的股权,张介持有5.26%的股权,上海凤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6%的股权。
南京凤璟启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凤璟启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黄石市启浦晨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1MADM099K6K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05月14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开铁区金山大道189号综合楼207室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开铁区金山大道189号综合楼20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0.00%的股权,戴艳斐持有10%的股权。
黄石市启浦晨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石市启浦晨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有限合伙人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发信德(开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CX0GE60L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9月20日
注册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幕村路1号1座三层12室
主要办公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幕村路1号1座三层1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开平市国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5.00%的股权,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5.00%的股权。
广发信德(开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发信德(开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有限合伙人四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聚合资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3837431Y
法定代表人:李旺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1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大厦22层2201C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大厦2201C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股东出资情况:李旺持有75.00%的股权,深圳市博曼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0.00%的股权,李墨持有5.00%的股权。
深圳市聚合资本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聚合资本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有限合伙人五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7832K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成立时间:1998年05月1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万元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原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农产品、燃料油的批发、零售;黄金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本公司房屋租赁。(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情况:何承命持有 43.77%的股权,宁波维科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1.24%的股权,陈国荣持有 3.48%的股权,董志平持有 3.02%的股权,沈灏持有 2.36%的股权,吕军持有 2.15%的股权,黄肇雷持有1.82%的股权,黄福良持有1.68%的股权,陈良琴持有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