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17 17:13: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负责安达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安达智能签订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5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未发
3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5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未发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达智能经营情况,对安达智能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5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
安达智能及其董事、监事、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安达智能依照相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内控制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了核查,安达智能的内控制度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安达智能严格执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信息披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
10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
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信息披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
11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5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2 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生该等事项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5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及其
13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 2025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
14 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查,安达智能不存在应披露未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当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2025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不存
15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 在该等情形
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
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5 年 4 月,保荐机构对安达
保荐机构应当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智能进行了现场检查,保荐机
16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构在开展现场检查前已制定现
量 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
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
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2025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不存
17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 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5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4,259.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55%,
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44.38 万元。公司与现有主要客户合作稳定,
国际国内品牌客户持续拓展且合作逐渐深入,同时持续丰富产品类型,拓宽产品线,并依托人才梯队建设与团队效能提升,推动经营规模稳步增长。但是公司持续高强度研发投入、产品品类的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等原因导致公司毛利率阶段性承压,部分理财产品逾期兑付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从而使公司利润承压。如果未来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出现波动、公司新拓展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技术研发进度不及预期、毛利率下行以及经营费用持续增加,且新行业应用的规模效应释放滞后,公司可能面临业绩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针对此潜在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强新行业应用市场的开发力度,强化产品与解决方案创新,优化运营及成本管控体系,全面提升经营效益,有效防范上述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带来的挑战。
(二)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1、技术更新和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产品涉及各类自动化组件或装备、工业互联网及工业软件等软硬件技术,覆盖了多个学科知识和专业领域技术的融合,对公司的技术储备和研发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公司所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一旦出现新材料、新技术的进步将对生产工艺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公司当前的客户主要集中于消费电子领域,该领域产品的设计领先性强、制造工艺难度大、精度要求高、升级换代快,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关注产业链上、行业内及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未能适时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不断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