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19:16:13
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5-061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常州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焊华通”)
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454,40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股东恒通投资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1.8134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 1%;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48.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本次减持后,恒通投资持有公司5,022.18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8.89%下降至 27.6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恒通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的
告知函》,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恒
通投资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117.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5%。本次减持后,恒通投资持有公司4,904.8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7.62%下降至 26.98%,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州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武进区遥观镇工业大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恒通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在2025年7月
权益变动过程 23日至2025年9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117.37万股。持股比例由27.62%下降至26.98%,权益变动
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哈焊华通 股票代码 301137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大宗交易方式) 117.3700 0.65
合 计 117.3700 0.6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022.1866 27.62 4,904.8166 26.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22.1866 27.62 4,904.8166 26.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恒通投资发展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有限公司计划在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的承诺、意向、计划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5,454,4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恒通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7.37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6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变动与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 是□ 否
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常州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