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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05 16:44:05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9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 1: ......6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
议案 2: ......8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
议案 3: ......1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10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位置处打√确认。对于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 11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H 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愚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相应予以调整。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请见附件(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附件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1:《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蔡卫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蔡卫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蔡卫华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蔡卫华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蔡卫华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在 9 月 15 日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说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同意提名王正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蔡卫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正睿先生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正睿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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