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4 18:33:37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
2、本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160 人,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7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51,257.5047 万股的 1.1036%;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55.7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51,257.5047 万股的1.084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公告。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60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 565.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 2024 年 8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57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13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9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137.20 万股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上市。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1,257.5047 万股。
6、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解除限售比
例为所获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为 2024 年 9 月 9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
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经核查,本次解除限售的 160 名激
2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励对象中,除 1 名激励对象身故外,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其余 159 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
理人员情形的; 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度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目标: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 市公司股东的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2024 年营业收入 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增长率不低于 15%; 响 后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3,225.36 万元和人民币 5,081.28 万
3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 元;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度经审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标是以剔 计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除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所有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实 216,027.66 万元、259,586.97 万元。
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 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净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利润增长率为 57.54%、营业收入增
长率为 20.16%。满足公司层面关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的业绩
考核要求。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
162 名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考核要求,根据以下考 励对象身故,根据《2024 年限制性
核评分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
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
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平均绩效分(S) S≥85 85>S≥75 S<75
4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个人层面 票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
100% 60% 0%
解除限售比例 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 纳入解除限售条件;其余 159 名激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