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04 17:02:4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 料
2025 年 9 月
目 录
股东大会议程......2
股东大会议案......4
(一)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二)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3(三)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的议案.....46(四)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51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星期四)9: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网络投票(适用于 A 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席宣布开会
二、审议各项议案
(一)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的议案;(四)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三、股东提问
四、投票表决
五、计票,休会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主席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释义
在议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交行/本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汇丰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本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一)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监事会改革工作,本行拟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其中相关修订与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保持一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对《公司章程》的核准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与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以上,请予审议
议案提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及说明(修订对照表)
序号 条款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为完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 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高效、平稳、有序、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高效、平稳、有序、
1. 第一条 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大会规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行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章程》)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
则。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下称本行《章程》)
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 本行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可亲自出席股
2. 第五条 会,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东大会,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
表决权。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大
3. 第九条 结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
本行《章程》规定的情形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行《章程》规
序号 条款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定的情形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事实发生之日
本行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 起两个月内召开。
本行所在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和股 本行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
票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本行所在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和股
说明原因并公告。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董事会还 票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应当及时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说明延 说明原因并公告。年度股东大会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
期召开的事由。 的,董事会还应当及时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并说明延期召开的事由。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授权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监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监
管规则及本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管规则及本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更换和罢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一二)选举、更换和解任有关罢免非由职工代表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4. 第十条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三五)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四六)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案; 方案;
(七)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七)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序号 条款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八)对本行发行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 (六八)对本行发行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
案作出决议; 方案作出决议;
(九)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七九)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行《章程》,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 (八十)修改本行《章程》,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一)对本行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 (九十一)对本行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
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代表本行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十二)审议代表本行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三)审议批准本行重大的法人机构设立、股权 (十一三)审议批准本行重大的法人机构设立、股
投资、债券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核销、资 权投资、债券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核销、
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对外捐赠等事 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