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人福医药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03 16:32:0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 14:00;
(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2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股东会有关事宜具体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股东会期间,董事会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股东凭有效证件出席股东会,并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如要求在会上发言,应在会议前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安排。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每一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公司董事会成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
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目 录
议案一: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52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0 万元),2025 年度审计费
用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拟不超过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信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
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
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41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52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0 万元),2025 年度
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拟不超过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0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议案二: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招商局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并约定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日终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招商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得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协议期限三年。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及目的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并约定本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日终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招商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得超过人民币 5亿元;协议期限三年。
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大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招商局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审批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邓伟栋先生、黄晓华先生、常黎先生、许薇娜女士、周爱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交易的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与招商局财务公司发生交易。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
手续费)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0.39 亿元,贷款余额为 14 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大股东招商生科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招商局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交易时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