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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9-02 17:57:1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 LTD.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 年 9 月 11 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万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增补李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毛艳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增补蔡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
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因可转债转股致使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取消监事会
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章程指引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
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动(可转债转股) 本次变更后
总股本 1,090,074,048 194,081,130 1,284,155,178
二、修订《公司章程》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年月修订)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年月修订) 修订类型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维 为了规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修改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
制订本章程。 党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第六条 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修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修改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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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设立,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总股本为 9,000 万股。公 发起设立,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总股本为 9,000 万股。
司于 2004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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