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1 18:21:42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月 1 日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61.7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6,600.00 万
股的 0.9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1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 15.00 元/股为授予价格,向首次授予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72 万股限制性
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
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3),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3、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1 名符合授予条件
的激励对象授予 61.7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1日
2、首次授予数量:61.7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6,600.00 万股的 0.94%
3、首次授予人数:51 人
4、首次授予价格:15.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划公告日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姜明武 中国 1.14 1.52% 0.02%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张树龙 中国 0.93 1.24% 0.01%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陈科新 中国 1.86 2.48% 0.03%
核心技术人员
张萌 中国 副总经理 1.86 2.48% 0.03%
魏德刚 中国 副总经理 0.93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