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和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9:38:08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2025-11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和部分
规章制度的公告
一、本次修订概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亿阳信通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包括:1、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2、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3、增加设置职工董事的相关规定;4、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5、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6、强化股东权利,将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 3%降至 1%;7、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8、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1、相关条款仅涉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将“或”调整为“或者”、以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的,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单独列示。
修订前 修订后
2、相关条款由于《公司章程》新增和删除条款导致原有序号发生变化、或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调整的,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单独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于 1998 年 2 月 27 日经哈尔滨市经济体 公司于 1998 年 2 月 27 日经哈尔滨市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以“哈体改复[1998]15 号文” 制改革委员会以“哈体改复[1998]15 号文”批准,由哈尔滨亿阳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以 批准,由哈尔滨亿阳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以
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3 月 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3 月
3 日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3 日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99100003260)。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8027157K。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
修订前 修订后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值。 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亿阳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亿阳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光大电脑有限公司、哈尔滨现代设 哈尔滨市光大电脑有限公司、哈尔滨现代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北京市北邮通信技术公司、 备安装有限公司、北京市北邮通信技术公司、北京邮电学院科技开发公司,其认购的股份 北京邮电学院科技开发公司,其认购的股份
数分别为 5,144.04 万股、722.48 万股、375.69 数分别为 5,144.04 万股、722.48 万股、375.69
万股、202.29 万股、144.5 万股,分别以实物 万股、202.29 万股、144.5 万股,分别以实物
修订前 修订后
和现金方式于 1998 年 2 月 20 日出资。 和现金方式于 1998 年 2 月 20 日出资,公司
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6,589 万股、面额股
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31,052,069 股,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31,052,069 股。 631,052,06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31,052,069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公司或者母公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公司或者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收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