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7:05:10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5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882.29 万元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9,3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8.9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昆汀科技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昆汀科技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0 万元为限),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昆汀科技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8)。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本公司持股 58.00%,方贺兵持股 18.38%,刘佳东持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5.27%,方林宾持股 5.27%,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4.64%,何荣持股 4.00%,张远帆持股
2.73%,白智勇持股 1.70%,单贡华持股 0.01%。
法定代表人 吴靓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89889702U
成立时间 2012-03-08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2 号 5 幢 12 层
1208-1211 单元
注册资本 1276.5957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
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
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销
经营范围 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
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食
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24.52 23,621.3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9,877.51 12,494.57
资产净额 11,947.01 11,126.75
营业收入 15,354.88 41,712.25
净利润 820.26 -2,449.6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7 年 9 月 12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
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0 万元整为限。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昆汀科技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甲方因履行保证合同义务产生任何损失后行使追偿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反担保保证范围: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因履行担保责任被浦发银行要求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为向乙方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拍卖费、变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反担保保证期间:三年。若主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或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延长到期日(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在最高额保证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前,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在最高额保证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含)之后,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与浦发银行就保证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同意继续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昆汀科技在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昆汀科技其他少数股东虽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但昆汀科技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