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公告时间:2025-08-29 16:28:0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9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2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7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7
第二节 董事会......31
第三节 独立董事......38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43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6
第二节 内部审计......5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1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51
第一节 通知......51
第二节 公告......5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4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57
第十一章 附则 ...... 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关于华夏航空有限公司联合重组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民航西南局函[2016]181 号)批准,由华夏航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000785456947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经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批准,
并于 2018 年 2 月 2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0 万股,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ina Express Airlin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内机场宾馆附楼 2-3 层,
邮政编码:55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8,241,55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裁、董事会
秘书、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支线航空市场开发为己任,以市场需求
为导向,搭建起一个有效衔接骨干网络,干支结合的支线航空网络,为生活在中小城市的人们构筑通达的航空交通网络。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
货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服务业务;地面延伸服务(接送机、快速安检通
道、休息室);食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华夏航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以华夏航空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636,619,557.08 元按 1.76838765:1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 360,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276,619,557.08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设立时发行的
股份总数为 360,000,000 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出资时间
号 (万股) (%) 式
1 深圳市天络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4,400 40%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折股
2 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 5,557.482 15.43745%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有限合伙) 折股
3 重庆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 3,960 11%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限合伙) 折股
4 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 2,520 7%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限合伙) 折股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出资时间
号 (万股) (%) 式
5 新疆金风创投股权投资有限公 1,800 5%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司 折股
6 庄金龙 1,733.328 4.8148%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折股
7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1,586.52 4.407%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折股
8 烟台金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33.44 3.704%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折股
9 周永麟 1,333.368 3.7038%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折股
10 北京银泰嘉福基金管理中心(有 1,242.522 3.45145%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限合伙) 折股
11 朗泰通达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266.67 0.74075%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有限合伙) 折股
12 陈莲英 266.67 0.74075% 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折股
总计 36,000 100%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78,241,55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1,278,241,5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 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