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9 16:06:2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泉峰汽车 603982 无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文亚 杨培胜
电话 025-84998999 025-84998999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
电子信箱 ir@chervonauto.com ir@chervonauto.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001,833,594.63 6,697,357,806.25 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52,824,675.93 1,852,044,463.00 0.04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218,411,282.17 1,024,730,645.51 18.90
利润总额 -177,658,131.74 -287,444,228.4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7,079,951.65 -253,891,923.55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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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2,968,074.34 -242,425,958.97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623,642.56 -168,159,651.91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33 -12.36 增加3.0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35 -0.9714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135 -0.9714 不适用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5,6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 24.88 72,000,000 0 质押 26,795,285
人
境内非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22.35 64,671,068 0 无
人
王治星 境内自 0.80 2,300,695 0 未知
然人
南京江宁经开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金宁经开产业强 其他 0.79 2,277,327 0 未知
链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 0.67 1,950,351 0 未知
人
张艳 境内自 0.52 1,516,600 0 未知
然人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其他 0.39 1,116,982 0 未知
-自有资金
孙志强 境内自 0.28 800,100 0 未知
然人
上海量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其他 0.27 773,100 0 未知
公司-量宇冠一二十号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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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 其他 0.24 687,044 0 未知
有限公司-CICCFT10(Q)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
限公司之子公司,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之母公司
Chervon Global Holdings Limited 为潘龙泉先生控股的
Panmercy Holdings Limited 的子公司,泉峰精密技術控股
有限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受同一实际
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
其他股东中,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