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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8 19:49:43

股票代码:60303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仅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将另行发行。
二、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23.46 元/股,该发行价格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41,003,849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41,003,849 股)。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公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所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公告书内容以及与其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次交易的其他全部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公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5、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交所官方网站。

目录

特别提示......2
上市公司声明......3
目录......4
释义......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7
一、本次交易方案情况......7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22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24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24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24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2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25
五、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25
六、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25
七、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25
第三节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27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27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28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安孚科技、上市公司、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安德利百
公司、本公司 货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袁永刚、王文娟夫妇
安孚能源、标的公司 指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亚锦科技 指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昆明亚锦科技
有限公司”、“云南亚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孚电池 指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九格众蓝 指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芳集团 指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源二期基金 指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指 九格众蓝、袁莉、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新能源二期
基金
标的资产 指 安孚能源 31.00%股权
九格股权 指 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通博源 指 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睿利 指 宁波睿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蓝盾光电 指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 300862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
之补充协议 指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二》 张萍、钱树良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评估报告》 指 购买资产涉及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
162 号)
评估基准日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23 年及 2024 年
安孚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孚能源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3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重组报告书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公告书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

市公告书》
华安证券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华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根据语境不同亦可单指其中一

法律顾问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证天通 指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国信 指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
见第 12 号》 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 1:本公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公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
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孚能源股权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九格众蓝、袁莉、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的安孚能源 31.00%的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安孚能源 3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15,198.71 万元,以股份和现金支付交易对价的金额分别为 96,195.03 万元和 19,003.68 万元。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0,403.68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股份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孚能源股权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孚能源股权的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孚能源股权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袁莉、张萍和钱树良持有的安孚能源9.1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九格众蓝持有的安孚能源 19.21%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芳集团和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的安孚能源 2.70%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安孚能源 62.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持有安孚能源 93.26%的股权。
2、标的资产价格及定价方式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安孚能源除持有亚锦科技 51%股份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安孚能源的评估值是以其持有亚锦科技 51%股份的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安孚能源账面除亚锦科技 51%股份以外的其他净资产确定。本次对亚锦科技的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亚锦科技股权的评估值。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
第 162 号),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亚锦科技 100%股份的收益法
评估值为 901,845.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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