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思创: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9:18:16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
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43.253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110.2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462.9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6,647.2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
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707.86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 5,966.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6,647.28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4,707.86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707.86
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56,2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7.15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0
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227.15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5,966.56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5,973.58
差异 -7.02
注 1: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注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与实际余额的差异系实际余
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印花税 70,189.2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凌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北京海博思创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48942517 2,023,544.93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北京海博思创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48941609 10,373,056.55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北京海博思创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1780100100049257 37,899,527.98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玲珑路支行
北京海博思创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3302940524 198,566.31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北京凌碳检测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1030078801600002353 9,241,089.58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江苏海博思创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2052687 0
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合计 59,735,785.35
注: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没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8.10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4,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56,200.0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 预期年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如期 化收益 实际收益
名称 类型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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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 银 行 欧 元 对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