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7:32: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永信至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保荐人和财务顾问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已与永信至诚签订《持续督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本所备案。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永信
3 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至诚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永信至诚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或财务顾问按照有关规定对 2025年上半年,永信至诚未发生按有
4 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本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所报告并经本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违法违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当自
5 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 2025年上半年,永信至诚未发生违法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或财务顾
问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永信
保荐人应当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至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发布的业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保荐人应当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永信至诚依照相关规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为规范等。 员遵守行为规范
保荐人应当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保荐机构对永信至诚内控制度的设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永信
8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至诚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规范运行
保荐人应当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保荐机构督促永信至诚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他相关文件
保荐人可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本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 保荐机构对永信至诚的信息披露文
向本所报告。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10 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5 个交易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保荐人应当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5年上半年,永信至诚及其控股股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11 政处罚、本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
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5年上半年,永信至诚及其控股股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情况
保荐人应当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 2025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永
13 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
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 信至诚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 易所报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
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2025年上半年,永信至诚未发生前述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 情况
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
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本所或保荐人认为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人应当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关
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
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025年上半年,永信至诚不存在前述16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 情形
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
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
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5.27万元,同比减少127.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71.87万元,同比减少93.90%。公司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后续,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的
业务需求,或不能持续的开发新项目,或客户因为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不能持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公司存在业绩进一步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新产品研发风险
当下,随着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产业变革与技术革新。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攻击手段呈指数级迭代升级,传统安全防御机制已经很难抵御层出不穷的新型威胁,而量子计算的快速崛起更是对传统加密体系的颠覆。同时,卫星安全、具身智能、低空经济、智能驾驶、稳定币、RWA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在不断带动网络安全技术的创新和安全边界的拓宽,这对网络安全公司产品能力、服务响应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必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开发,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尽管公司一直致力于科技创新,力争在网络安全细分领域保持领先优势,但不排除国内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率先取得重大突破,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从而使本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失去领先优势。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网络安全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的基础。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已在公司工作多年,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高的忠诚度和凝聚力,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作出了较大贡献。但随着市场竞争日益严峻,不同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争夺日趋激烈,不排除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造成在研项目进度推迟、中断甚至终止,或者造成研发项目泄密或流失,给公司后续产品及技术的开发以及持续稳定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产品销售季节性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国央企等预算制单位,该类客户一般在上半年预算、立项及供应商评定,在年中或下半年进行合同签订、实施及验收,导致公司呈现上半年收入较少、下半年尤其第四季度收入较大的季节性特征。
2、市场竞争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测试评估、网络靶场、人才建设等网络安全细分领域取得领先优势,成为国内数字安全测试评估赛道领跑者,网络靶场和人才建
设领军者。但随着网络和数据安全行业由“形式合规”向“实质合规”加强的趋势得到进一步强化,相关细分行业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客户需求的增加,将会吸引更多竞争者进入相关细分领域,届时,公司将会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若国家未来相关税收政策或公司及子公司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风险
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客户付款出现延迟,应收账款总体呈上升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