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6:42:06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 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23,334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7,387,918.3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29.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96,804,289.33 元。2021 年 8 月 27 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
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及保荐费(不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616,423,005.69 元汇入本公司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00,000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72.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27.6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6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6.61 万元,均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收支项目 金额
2021 年 8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6,423,005.69
减:以前年度发生净额 597,660,946.04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762,059.65
加:2025 半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增加金额 4,165.36
(1)理财产品赎回 -
(2)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3)利息收入 4,165.36
减:2025 半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减少金额 17,000,150.00
(1)购买理财产品 -
(2)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00
(5)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
(6)手续费支出 150.00
收支项目 金额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66,075.0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749.96 万元,均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收支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24,200,000.00
减:以前年度发生净额 410,793,097.65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406,902.35
减:2025 半年度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4,245,810.51
其中: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离器件生产研发项目(一期) 4,245,810.51
减:2025 半年度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
减:2025 半年度置换预先支付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929,104.02
减:2025 半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142,700,890.03
其中:现金管理投资支付 42,920,931.51
现金管理投资收回 185,621,821.54
减:2025 半年度手续费支出 2,527.74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资金 79,632,415.62
加:2025 半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6,071,800.61
加:2025 半年度利息收入 129,845.15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499,580.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 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 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