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9:59:44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血净”“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1,139.4066 万股的 1.6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2025 年 5 月 19 日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注册地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西路 7号
注册资本:41,139.40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修山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
人员共 6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资产总额 699,014.71 668,179.23 641,00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59,677.76 513,629.96 466,715.58
营业收入 360,401.78 353,214.40 342,61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936.89 44,206.94 31,49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3,916.66 42,931.11 29,421.2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230.28 28,813.73 72,732.79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 1.19 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 1.19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19 1.16 0.81
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 15.12 13.87 12.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7 9.02 7.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8.18 8.76 6.86
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与关键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存在上市前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威海顺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威海智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本激励计划与公司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关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1,139.4066 万股的 1.62%。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24 人,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3,483 人的 3.56%,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
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签署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薪酬委员会或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薪酬委员会或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或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的 案公布日股本总
(万股) 比例 额比例
宋修山 董事长 18.00 2.71% 0.04%
张存明 董事、总经理 18.00 2.71% 0.04%
陈晓云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2.71% 0.04%
王霁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50% 0.02%
牟倡骏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2.71% 0.04%
王婷婷 董事会秘书 18.00 2.71% 0.04%
张金刚 财务总监 18.00 2.71% 0.04%
核心骨干人员(共 117 人) 547.00 82.26% 1.33%
合计 665.00 100.00% 1.62%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9.77 元。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19.77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每股 19.22 元。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
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限制性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