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5-08-26 20:28:58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
络投票系统”)
第二条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
本制度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 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务的信息技术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cn )。
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
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
投票数据。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
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交易日召开。 日召开。
第四条 第四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深圳证券信 公司可以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信息公司签订息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 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公司股东会网络投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 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积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 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票议案、议案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七条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
票服务,并将股东大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 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
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 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
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 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
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十条 第九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时间。
第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
统投票,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交易日召开。
第十条
-- 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
及投票简称:
(一)公司投票代码:350140
(二)公司投票简称:环境投票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
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四章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四章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
束当日下午 3:00。 午 3:00。
第十三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
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
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
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五条 第十四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 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 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的证券公司;
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 公司;
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 股份有限公司;
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B 股境外代理人;
(五)B 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 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 人。
持有人。 香港结算公司参加深股通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香港结算公司参加深股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相关事项,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票的相关事项,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五章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提案进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 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 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提案,该 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按照弃权计算。
第十八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 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 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香 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通过互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 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