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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9:26:07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2025年4月21日,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生测量”)等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301202500000369),为安迪生测量与浦发银行发生的债务关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前后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最近一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
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保方的担保余额 保方的担保余额
公司 安迪生测量 100% 34.65% 960 万元 1,660 万元
注:上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2025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2176375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03-20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康隆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成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终端计量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阀门和旋塞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325.52万元、负债总额7,733.91万元、净资 产 17,591.6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93.35 万元、利润总额477.73万元、净利润477.7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5,655.72万元、负债总额8,889.89万元、净资产16,765.84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43.91万元、利润总额661.87万元、净利润661.87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安迪生测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301202500000369)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本合同项下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2、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5、被担保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柒佰万元整为限。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0%,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6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2%,实际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9%;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0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301202500000369)。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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