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公告时间:2025-08-26 18:47:4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为规范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 为规范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则,结法律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
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 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不包括公司为实施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 第二条 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 权性质的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
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 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 理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以下简 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
容: 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
…… 方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
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 ……
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金额;
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 ……
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 公司应当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 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 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 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 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协议,公司及
及时公告。 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三方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
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
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
及时公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
发行文件(如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 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者运 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变用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 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必须经过股东会变更使用用途或者募投项目必须经过 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 法律义务。
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
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投项目的 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 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
透明和规范。 透明和规范。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
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
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
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
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
施和实际效果。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
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 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 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资金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规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
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不得 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 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 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力和创新能力。除非国家法律法规、规
业务的公司。 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不得
…… 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
……
第十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募 第十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 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 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 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在 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时应做到付款金额、 利益。
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对象合理、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合法,并提供相应的依据性材料供备案 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
查询。 要求资金占用方归还,披露占用发生的
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
整改进展情况,董事会应当依法追究相
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 删除
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半
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
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
同时披露,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报
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
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
因,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
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
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
应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并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定期
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
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
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
的原因等。
第十七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况 第十六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况
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 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 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 的原因以及报告期内重新论证的具体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 情况,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划: 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
…… 计划;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二)募投项目搁置的时间超过一 适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审议程
年; 序: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 ……
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到账后,募投项目
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