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良品铺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6 18:35:47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19 公司简称:良品铺子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良品铺子 603719 不存在变更股票简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然 罗丽英、孟妍
电话 027-85793003 027-85793003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 武汉市东西湖区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
电子信箱 dongban@lppz.com dongban@lppz.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562,705,061.22 4,702,029,816.22 -2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49,691,722.88 2,243,055,222.59 -8.6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828,720,810.61 3,886,217,523.07 -27.21
利润总额 -111,005,256.06 52,214,281.75 -31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3,553,148.00 23,890,602.95 -491.59
东的净利润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8,988,821.90 7,463,267.47 -1,694.3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52,809,019.83 63,038,527.89 301.04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29 0.96 减少5.2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06 -50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06 -50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8,88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35.23 141,287,094 0 质押 75,900,000
(有限合伙)
达永有限公司 境外法 18.16 72,826,126 0 无 0
人
境内非
宁波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2.99 11,970,120 0 无 0
人
境内非
宁波艾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1.18 4,750,000 0 无 0
人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5 3,016,600 0 无 0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廖国沛 境内自 0.75 3,012,400 0 无 0
然人
宁波汉亮奇好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0.70 2,813,913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67 2,680,660 0 无 0
宁波汉林致好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0.62 2,499,413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汉宁倍好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0.59 2,379,413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宁波汉意、良品投资系一致行动人。
(2)截至报告期末,宁波汉亮、宁波汉林、宁波汉宁、
宁波汉良系一致行动人。
(3)截至报告期末,宁波汉意的大股东杨红春担任良品
投资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宁波汉意的合伙人之一
杨银芬担任良品投资的监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