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5 21:00:42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确认意见:公司本次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真实、完整,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由于董事长王增夺先生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无法保证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除王增夺先生外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出具的最终报告等没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