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8:24:42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5-04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贵平先生或其被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对比详见本公告
附 件 , 修 订 后 全 文 将 于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人资格。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系在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系在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
变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依法设立,于2018 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依法设立,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册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 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
司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19879N。
91440300618919879N。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港)有限公司、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上海太
(香港)有限公司、住友商事株式会社、 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深圳市龙源港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限合伙)、深圳市龙源港城企业管理中心 深圳南山大成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深圳南山大成新材料投资 伙)、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太富祥云股 限合伙)及象山华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象山华金 限合伙)。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第六条 公司为永续经营的股份有限公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3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第七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去法定代表人。 人的产生和变更均按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
办法执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4 ————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5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承担责任。
任。
6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力的文件,以及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
束力的文件,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 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依据
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依据本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员。
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员。 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7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销售各种高技术、高性能的专用汽车及各 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高技术、高性能的专
类商用车的上装、半挂车系列及其零部件 用汽车及各类商用车的上装、半挂车系列及
(不含限制项目)、多式联运装备以及一 其零部件(不含限制项目)、多式联运装备
般机械产品及金属结构的加工制造和相关 以及一般机械产品及金属结构的加工制造
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经营管理生产 和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经营管理
上述同类产品的企业。 生产上述同类产品的企业。
上述经营范围以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上述经营范围以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的项目为准。 准的项目为准。
8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
法定货币。 定货币。
9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
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