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洪民、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8-22 22:30:51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华控股
股票代码:60316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洪民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眼香庙****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小科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委上甲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溧阳市竹箦镇振兴街 101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向特定对象发行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3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4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科华控股、上市公司、公司 指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洪民、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陈洪民、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科华投资 指 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晶优 指 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人、发行对象 指 卢红萍、涂瀚
本报告书 指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洪民、
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科华控股本次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 3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行为
《卢红萍、涂瀚与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协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议一》)与《涂瀚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二》)的合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
第一期协议转让 指 受让陈洪民、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
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1,454,679股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简称“第一期标的股份”)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人将在2026年3月31日前
第二期协议转让 指 受让完成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的9,766,073股股份(简称“第二期标的股份”)。
《表决权放弃协议》 指 收购人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放弃协
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陈洪民
姓名 陈洪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8119540809****
住所 江苏省溧阳市眼香庙****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
联系电话 0519-8783530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陈小科
姓名 陈小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20219790628****
住所 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委****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
联系电话 0519-8783530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三)科华投资
1、基本信息
名称 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溧阳市竹箦镇振兴街 101 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20481063201707P
法定代表人 陈洪民
注册资本 1,2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4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
通讯方式 0519-8783310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陈洪民持有 100%股权
2、科华投资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在科华投资 长期 是否取得其
姓名 职务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科华控股董事长、江苏
科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溧阳市联华机
陈洪民 执行董事、 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 男 中国 江苏 否
经理 事兼总经理、江苏科华 溧阳
底盘技术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科华控股(上海)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陈洪民、陈小科和科华投资,陈洪民、陈小科为父子关系,科华投资为陈洪民 100.00%持股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洪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8,936,987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3%,通过科华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3,889,167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陈小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601,176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88%。陈洪民与陈小科二人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合计 48,427,33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1%,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