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2 19:06:03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宝新能 股票代码 30132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秋蓉 叶亚敏
电话 0755-21013327 0755-21013327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华侨城北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华侨城北
站壹号 39 层 站壹号 39 层
电子信箱 irm@hello-tech.com irm@hello-tech.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637,340,342.24 1,142,469,915.60 1,142,469,915.60 4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592,909.01 72,838,283.90 72,838,283.90 68.3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5,895,875.42 40,215,251.44 40,215,251.44 88.7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4,418,823.49 134,209,893.00 134,209,893.00 -520.5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591 0.42 69.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59 0.42 6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6% 1.21% 1.21% 0.75%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项目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234,003,589.72 7,590,345,272.11 7,590,345,272.11 -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185,255,211.67 6,205,840,265.68 6,205,840,265.68 -0.33%
(元)
注:1 公司本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持有特别表决
东总数 13,448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权股份的股东 0
(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 持有有限售条 情况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
量
深圳市钜宝信泰控 境内 32.09% 55,953,625 55,953,625 不适用 0
股有限公司 非国
有法
人
境内
孙中伟 自然 18.30% 31,906,875 31,906,875 不适用 0
人
深圳市嘉美盛企业 境内
管理合伙企业(有 非国 8.77% 15,288,000 15,288,000 不适用 0
限合伙) 有法
人
境内
温美婵 自然 5.87% 10,237,500 10,237,500 不适用 0
人
深圳市嘉美惠企业 境内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非国 5.84% 10,192,000 10,192,000 不适用 0
(有限合伙) 有法
人
深圳市成千亿企业 境内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非国 1.52% 2,654,167 2,654,167 不适用 0
(有限合伙) 有法
人
境内
陈凯华 自然 1.41% 2,464,155 0 不适用 0
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高端制造股票型 其他 1.40% 2,446,301 0 不适用 0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 1.24% 2,157,393 0 不适用 0
公司 法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汇丰晋信核 其他 0.65% 1,125,568 0 不适用 0
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孙中伟、温美婵系夫妻,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孙中伟持有钜宝信泰 70%的股权,温美婵持有钜宝信泰 30%的股权。
3、孙中伟系嘉美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嘉美盛 26.0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的财产份额;温美婵为持有嘉美盛 46.40%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
动的说明 4、温美婵系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嘉美惠 61%的
财产份额。
5、温美婵为持有成千亿 20%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
份情况
□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