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19:45: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哈焊华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志凯 联系电话:010-85130969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亮 联系电话:010-8515635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 次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6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注意
事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 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则》
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不适用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市规 不适用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 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 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的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 是 不适用
切实履行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接受未履行承诺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稳定控制权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关于保持哈焊华通经营管理稳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志凯 赵 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