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7:39:1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 5,000,000.00 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95,000,000.0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3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43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92,561,000.00 元。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2,978,5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77.01 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 2,177,803,577.01 元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24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68,856.18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5,531,120.83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累计投入11,092.61万元,“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3,522.2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393.05 万元,“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 29,626.59 万元(因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后剩余资金均用于“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因此该项目两次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
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1,721.75 万元,实际支付发行相关费用222.7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6.71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
化生产项目”累计投入 71,822.20 万元,“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累计投入
25,619.7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0,451.13 万元,“年产 4 万吨
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 29,626.59 万元(因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后剩余资金均用于“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因此该项目两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尚未赎回的理财本金 56,7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为 4,641.96 万元(包括转入“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的结余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133.8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164.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544377644819 53.74
(2)四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523577648926 211.89
(3)五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487177644930 1,898.3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1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69.76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 90338 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额 金额
1 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 16,500.00 2,840.96
2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 13,500.00 328.80
设项目
合计 30,000.00 3,169.76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6,268.48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274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金额 金额
1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 129,000.00 20,914.17
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2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38,553.11 15,354.31
合计 167,553.11 36,268.48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其目的在于将公司车用尿素项目整合至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1.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