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涪陵电力第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9 18:37:18
股票代码:600452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5—02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监事表决票 3 份,实际收回监事表决票 3 份,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536,541,654 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377.90 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全体监事认为: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