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1-5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22:44:30
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2025 年 1-5 月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3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60
审计报告
XYZH/2025SZAA4B0424
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积域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2025 年 1-5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上海新积域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2025 年 1-5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新积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上海新积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新积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上海新积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新积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SZAA4B0424
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上海新积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新积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6) 就上海新积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SZAA4B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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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编制基础以及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侯兴刚、吴海燕持有的上海新积域公司的部分股权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如将本报告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本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
“本集团”)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经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1011006376573XQ,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包头路 1135 弄 3 号 2038
室,通信地址为上海市竹园路 559 号 T9 栋 2 楼。
本公司经营范围:信息技术、计算机、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
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礼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及配件(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由陈小彪、毛青和侯兴刚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共同设立,注册资本 10 万
元。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陈小彪 4.50 45.00
毛青 4.50 45.00
侯兴刚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本次出资业经上海宏创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出具【宏创会验
(2013)03-036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于登记之前一次缴足。
2014 年 3 月 10 日经股东会同意,陈小彪将持有的上海新积域 45%股权作价 750 元
转让给侯兴刚,毛青将持有的上海新积域 45%股权作价 750 元转让给侯兴刚,2014 年 3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侯兴刚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2014 年 10 月 8 日经股东会同意,侯兴刚将持有的上海新积域 35%股权作价 3.5 万
元转让给商志骏。经股东会同意,上海新积域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 万元变更为
200 万元,侯兴刚原出资额 6.5 万元,现增加注册资本至 1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商志骏原出资额 3.5 万元,现增加注册资本至 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2014
年 10 月 17 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侯兴刚 130.00 65.00
商志骏 70.00 35.00
合计 200.00 100.00
2016 年 4 月 5 日经股东会同意,上海新积域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00 万元变
更为 1000 万元,侯兴刚增加注册资本至 6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商志骏增加注
册资本至 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2016 年 4 月 8 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