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20:37:40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5: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可转债转股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调整并根据可转债转股情况增加注册资本。
具体经办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要求,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下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和修订,涉及的各项制度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同步调整顺延。
2.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4《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5《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7《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8《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0《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1《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7《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8《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1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2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1《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2.2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由于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由于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
案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