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20:05:53
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
举产生了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
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非独立董事:黄晓湖先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董事长)、刘小龙先生、虞彭鑫先生、黄正芳先生、陈海多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刘峰先生;
独立董事:郑金微女士、杨瑞先生、赵元元女士。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郑金微 赵元元、陈海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郑金微 赵元元、陈海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黄晓湖 虞彭鑫、杨瑞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金微 赵元元、陈海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虞彭鑫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章理远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嵩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其中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章理远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获得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7-62836225
传真:0577-62836225
电子邮箱:mszqb@meishuo-rela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 158 号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黄晓亚、金爱娟、计时鸣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亚、金爱娟、计时鸣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晓亚、金爱娟、计时鸣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
黄晓湖,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乐清市美硕电气有限公司,历任经理、执行董事;2016
年 6 月起,在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董事长。
黄晓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黄晓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964,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0%,黄晓湖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黄正芳,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
年 8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乐清市求精电子元件厂,任总经理;1996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在乐清市求精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朗诗德电气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8 月,
在杭州朗诗德仪表有限公司,任监事;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杭州国
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乐清市美硕电气
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6 月起,在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黄正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黄正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93,6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9%,黄正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小龙,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在乐清市求精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朗诗德电气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及事业部经理;
2004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杭州朗诗德仪表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乐清市佳捷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乐清市美硕电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起,
在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销售负责人、通用继电器事业部总经理和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刘小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刘小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300,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8%,刘小龙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虞彭鑫,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2 月,在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任采购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09 年 1 月,在安徽绿宝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乐清市美硕电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起,在浙
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虞彭鑫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虞彭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77,6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7%,虞彭鑫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陈海多,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中心技术员;2008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乐清市美硕电气有限公司,任研发技术部副经理;2016
年 6 月起,在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实验中心主任兼信息化中心总监、实验中心主任兼电力事业部研发技术工程师、研发总工;现任公司董事、研发总工。
陈海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陈海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64,3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9%,陈海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峰,男,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