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8:05:36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3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4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宋德武先生(董事长)、徐佳威先生、金东杰先生、周东福先生、曲大军先生、安民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赵伟先生;
独立董事:徐樑华先生、吕晓波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王丹丹女士、祝成炎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四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及各自擅长的领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组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樑华先生;委员:王丹丹女士、吕晓波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晓波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王丹丹女士、徐樑华先生。
3.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德武先生;委员:徐佳威先生、金东杰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东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奎先生为公司副经理,曲大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曲大军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432-63503660;传真:0432-63502329;邮箱:qdj@jlhxjt.com,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 216 号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鹏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徐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徐鹏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432-63502331;传真:0432-63502329;邮箱:xxp9410@qq.com,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 216 号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董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宋德武先生
1971 年 5 月 26 日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吉林化工学院化
学工程专业,1995 年 7 月 15 日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调度处综合调度员,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三纺车间主任,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德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宋德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8,000 股,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佳威先生
1975 年 6 月 13 日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财务
管理专业,1996 年 8 月 9 日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发展公司团
支部书记、分会主席、办公室副主任,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安全处处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子公司副总工程师级)、综合审计部部长,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吉林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佳威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徐佳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金东杰先生
1973 年 1 月出生,男,朝鲜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
任吉林化纤股份公司长丝一车间技术员,长丝三车间主管技术员,长丝一车间、长丝三车间生产主任,长丝三车间主任。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东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金东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东福先生
1971 年 3 月出生,男,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党委组织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工部副部长、团委书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政工部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部长,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人事保卫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武装部部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保障部部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东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周东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曲大军先生
1976 年 8 月出生,男,汉族,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处会计,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大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曲大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赵伟先生
1972 年 8 月 16 日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毕
业,副高级工程师,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酸站车间技术员,主技,生产主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短纤车间生产主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短丝公用工程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处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赵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安民先生
男,1965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兰州炭素(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科长;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