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7:54:47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5-080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 23 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数量:280,000 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1.24903 元/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许如春就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 日止,共计 10 天。
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3-
042)。
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6)。
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0)。
5、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
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380.5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524 人。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7)。
6、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 4 人。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8)。
7、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
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9)。
8、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
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3.5 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 61 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6)。
9、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53 名激励对象共计 67.3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37.9 万份。
11、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2、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之约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或者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者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 人离职,其已不满足继续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0,000 股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该利润分派方案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097 元(含税,调整后),该利润分派方案于2025 年 6 月 3日实施完毕。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之约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发生派息情形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2.20-0.45-0.50097=11.24903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 28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 3,149,728.4 元。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0,000 -280,000 68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12,446,623 0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