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6:38:1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惠城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超 联系电话:010-590267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传武 联系电话:010-5902677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保荐代表人定期获取并核查募集资金专
户的银行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主要问题: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2,993.77万元,同比下降85.64%。主要原因
系:①公司依据战略发展规划,在全国多地
布局业务,新设子公司较多,导致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增长较多;②随着公司经营范围的
扩大,资金和技术研发的需求越来越大,导
致融资规模、研发投入有所增长,同时随着
部分项目建设阶段结束、资本化利息费用减
少,进而导致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增长较多。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成本管控能力、围绕降本
增效进行管理改善。另外,公司也积极推进
“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
项目”的建设,以尽快消化期间费用增长压
力。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2月1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修订全面解读、持续督导处罚案例以及
中德证券廉洁从业辅导宣传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督促发行人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04万 提出相关改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93.77万 进措施
元,同比下降85.6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关于不存在减持发行 是 不适用
人股票的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关于认购本次发行股 是 不适用
票资金来源的承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 是 不适用
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 是 不适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承诺未能履行采取措施的相关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非独立 是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 超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