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恒力石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8-15 16:23:55
证券代码:60034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中国·苏州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目 录 ...... 1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3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提问和发言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正式开始后进场的股东其现场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1、现场会议参加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股东需按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中列明的登记方法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2、网络投票表决方法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八、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参会股东自理。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1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红卫女士
会议安排:
一、现场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选举范红卫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李晓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 选举李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 选举柳敦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5 选举龚滔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 选举刘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 选举薛文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邬永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主持人询问各股东是否有异议或须发言。公司董事、高管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由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监票人负责监票。
八、主持人宣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恢复会议,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相关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具体修订内容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20 万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范红卫女士、李晓明先生、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吴
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2 年 11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1,494,169 股;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
李晓明先生: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晓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5,900 股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李峰先生:197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
主任、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