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17:54:42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89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
了统计,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 年 07 月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 08 月 07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2024 年 08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108)、2024 年 0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134)、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2024 年 12 月 04 日披露了《关于新
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2024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2025 年 0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5)、2025 年 02 月 0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9)、2025 年 0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2025 年 03 月 0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0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 年 0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
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2025 年 04 月 16 日披露了《关
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 年 05 月 08 日披
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 年 06 月0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年 0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025 年 0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7)、2025 年 0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2025 年 08 月 02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一、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关于肖某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1. 原告:肖*福
2. 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诉讼请求:共计 189086.7 元
(1)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 189086.7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和理由:
原告基于对被告公司信息披露的信赖而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之后陆续买入其公司
股票。2024 年 5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大唐高鸿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付景林、丁明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信息披露不准确,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公司董事会秘书丁明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关于被告公司的 2023 年年报,公司独立董事张天西、张伟斌,董事李强,监事高雪峰发表了无法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意见。因为重大诉讼以及无法判断公司对南京庆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还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审计意见。
就在年报披露当天,ST 高鸿发布了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修正前,公司预计
2023 年亏损 3 亿元至 4 亿元,修正后预计亏损 15.56 亿元。修正的原因主要是在年度
审计过程中,公司对资产进行了梳理,对个别应收账款进行了审慎考量,增加计提了坏账准备;对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对长期资产(商誉、在建工程)聘请了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
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2024 年 5 月 6 日复牌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特别处理。之后,公司股价连续跌停,一路下行,27 个交易日里出现 17 个交易日跌停。原告认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为维护自
身权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原告认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
原告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取得新的进展,近日经公司查询,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30 件专利(含申请中)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冻结;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取得新的进展,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6 件专利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冻结。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其他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正在庭审程序中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公司无法支付上述涉诉款项,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
附件 1: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1: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 收到通知/传票/裁 原告/申请人 被告 受理法院/ 案由 列明的诉讼金额 案件进展
号 决书日期 仲裁机构 (万元)
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
贵阳农村商业银 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 贵阳市中级 金融借款合 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
1 2024 年 9 月 27 日 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大唐高鸿材 人民法院 同 18,345.81 作出《民事判决书》,
龙王支行 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大唐高鸿 最终以公司实际偿还
悠活置业有限公司) 为准。
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
贵阳农村商业银 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 贵阳市中级 金融借款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
2 2025 年 8 月 1 日 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大唐高鸿材 人民法院 同 4123.72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龙王支行 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大唐高鸿 出具《民事调解书》。
悠活置业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案件已开庭审理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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