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8 22:43:37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6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
续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情况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中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公司和 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公司和债权人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
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意见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冀体 公司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冀体改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改委股字[1993]72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 委股字[1993]72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集方式设立;在河北省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注 式设立;在河北省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30200104364503X。 91130200104364503X。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司事务的董事。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其全部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对于股东、公司、党委(纪委) 文件,对于公司、股东、党委(纪委)成员、董成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 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删除
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
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
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
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依
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 删除
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
动条件。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责人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
新增 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
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三章股份 第三章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具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购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补偿或贷款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的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规定
批准的其他方式。 的其他方式。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应当依法转
让。 让。
……